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6-10-24 访问量:
为做好金沙官网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工作,提高申报数量,保证申报质量,提高立项率,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
1、国家社科、教育部科研项目是代表国家科研水平的重要项目类型之一,需要科研工作者提前思考、准备和不断完善,各学院要做好充分动员和指导工作,并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。
2、国家社科基金规划办、教育部项目近年在项目申报方式、申报条件、参与人员、项目管理、经费管理等方面有不同调整,具体的申报细节需等新的申报通知出来才能确定(国家社科基金将断续实施限额申报)。本次预申报的要求和条件请参考2016年校发的项目申报通知:
校发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通知:
http://skc.hnust.edu.cn/gztz/64751.htm
校发2016年教育部年度项目申报通知
http://skc.hnust.edu.cn/gztz/64874.htm
3、学科代码:各预申报人请在附件栏下载,将国家社科学科分类,或教育部学科分类,并将对应的学科分类填入预申报表中。
4、双肩挑及其他人员请归口到学院申报。
5、教育学、艺术学项目请在本次预申报中同时提交。
二、学院预审与反馈
各学院请尽早召开申报动员会,组织好相关专家对选题、初步论证等进行有效指导与把关,提高申报数量,提交高质量的选题与论证。各学院项目申报预审工作请于11月15日前完成,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,21日17:30前请将整理好的预申报材料打印2份,汇总表打印1份(同时报送电子档)送至社处处。
三、学校评阅与反馈
社科处将分类、分学科组织专家对项目论证进行评阅,并将评阅意见反馈给相关学院及申报人。对论证过于简单和粗糙的预申报材料,社科处将不予呈送校外专家评阅。
四、正式申报
社科处将及时发布2017年国家社科规划办、教育部的项目申报通知,组织正式申报工作,请密切关注。
联系人:段斌;电话:58290526;邮箱:hnkdskc@hnust.edu.cn
社科处